普陀区档案馆档案查阅须知


1、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本组织介绍信等合法证明,可以申请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

2、外国组织或个人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需持有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信并经本馆同意。

3、查阅婚姻档案原则上需由本人前来,凭有效身份证件查询。本人不能前来,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

4、律师查阅当事人婚姻档案,需携带司法局开具的介绍信或法院调查令。

5、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利用本馆未开放的档案,须凭本组织或公民本人所在街道(镇)以上组织的介绍信,到本馆办理申请手续,本馆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就是否准予利用档案做出答复。

6、利用未开放的公证档案,需由区公证处分管主任同意并开具介绍信注明利用者身份、利用目的、范围或由区公证处档案利用专人负责代查。

7、为保护档案原件,本馆已数字化处理的档案,以副本提供利用。

8、利用者必须爱护档案,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抄录、复制档案或者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涂改、伪造损毁、丢失档案。

9、保持档案查阅窗口的安静和整洁,不得在阅览桌上(边)饮水、进食、严禁吸烟。

10、档案馆接待人员应当为利用者创造条件,提供热情服务。

11、档案馆档案查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8:30--11:30(现场仅提供民生档案查询业务办理

附:普陀区十个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民生档案查档地址和咨询电话

01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枫桥路8号曹杨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62167000-8116

02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中山北路3500号长风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62573789*0

03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胶州路1087号长寿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52656103

04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宜君路9号甘泉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66252255

05上海市普陀区宁强路25号石泉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60837519

06上海市普陀区宜川路街道交通路1511号宜川路社区事务受理中心;021-56523016

07上海市普陀区万里街道真金路459号万里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51987655

08上海市普陀区真如镇街道兰溪路1018号真如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52768994

09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清峪路127号长征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021-62063771

10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绿杨路225号桃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021-66267866

  

普陀区档案馆内部查档室查档制度

1、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本馆未开放档案,必须持有本组织介绍信及利用者本人工作证等合法证明。

2、利用者办理申请利用档案手续后,应在内部查档室等候查阅。

利用档案原件每人每天申请调卷不超过20卷,每次借卷不超过10卷。

3、借阅档案只限在内部查档室查阅,不得将档案带离。所调档案只限本人阅读,不得相互传看。

4、查阅目录柜中档案目录,须由本馆工作人员负责提供,不得私自翻阅目录柜。

5、保持内部查档室的安静和整洁,不得在内部查档室内饮水、进食、吸烟。

6、利用者必须爱护档案,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抄录、复制档案或者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涂改、伪造损毁、丢失档案。

7、对古老、珍贵、重要和利用频率高的档案以副本提供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