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档案工作业务规范,规范和扩展重要活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新领域建档,开展业务指导与跟踪服务。组织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法律法规宣传贯彻、重点档案登记与监管等工作。依法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与处罚。对机关与国企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延期或提前移交档案进行审批等。制订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教育培训。负责档案科研课题工作。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