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普雄学校等单位档案管理通过升级复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4-16
各有关单位:
为了巩固档案升级达标成果,继续推进达标单位档案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区档案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组,按照区级先进标准,对档案管理升级满3年以上的上海市普雄学校等三家单位进行了复查。评审组通过听、看、议、评,一致认为三家单位档案管理体系、制度建设、业务建设、编研利用四方面工作符合区级档案管理先进标准,经审核同意通过升级复查。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对档案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
通过升级复查单位名录:
1.上海市普雄学校
2.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3.上海市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