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普陀区档案行政执法 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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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6
关于开展2024年普陀区档案行政执法
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及《上海市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档案工作依法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区档案局将对区部分单位的档案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2024年检查单位为区级机关、人民团体,共10家(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安排
检查将于10月至11月进行,检查形式采取书面报告和实地检查的方式。检查单位可对照执法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区档案局届时将组建检查小组,并提前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具体安排。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对照检查内容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开展自查。
2.区档案局对被检查单位开展实地档案工作检查后,将出具档案执法检查意见反馈,被检查单位收到意见反馈后,对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应进行整改完善。
普陀区档案局
2024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