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成功创建普陀区首家“上海市示范数字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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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7
12月23日,上海市档案局组织专家对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上海市档案局科技信息化处处长康勇、普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洪珏、普陀区档案局局长慈兴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档案科副科长王周缅等领导参加会议,市档案局科技信息化处副处长王玮主持。
专家组根据《上海市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指标》,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材料、测试系统和抽查数据等方式,全面深入考察了普陀区人民法院数字档案室的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数字档案资源、保障体系、服务绩效等方面。经全面评估,专家组一致认为普陀区人民法院数字档案室符合“上海市示范数字档案室”标准,得分94.8分。
上海市档案局科技信息化处、普陀区档案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档案科领导对普陀区人民法院数字档案室高分通过评价,达到“上海市示范数字档案室”标准表示祝贺,并充分肯定了区法院为此项工作付出的辛勤努力,同时希望普陀区法院再接再厉,巩固创建成果,树立普陀区数字档案室标杆,并积极探索新技术在档案工作中的落地。
普陀区档案局将总结本次普陀区人民法院创建“上海市示范数字档案室”工作经验和有效举措,在全区范围推广和复制,进一步提升全区档案数字化转型工作水平,推动全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