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聘用协议,辨清劳资双方责任
-
发布时间:2016-01-15
2014年5月,某集团公司一位即将退休的员工来反映1996年4月至1997年5月期间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养老金,导致14个月的工龄缺失,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解决相关问题。面对这样一个同时关系到员工和公司双方切身利益的棘手问题,该公司立即联系集团人力资源部调出了该员工的个人档案,发现他的劳动关系1999年1月才正式转入,之前由于从原单位下岗,这之前的14个月属于外聘人员,按当时的政策不应该由公司缴纳社保金。为了提供更有说服力的资料,公司派人翻阅了历年的人事管理档案,终于找出了一份当时由该员工亲笔签署的聘用协议,协议中明确了聘用期间的社保金不属于公司承担。在档案面前,该员工放弃了原先的诉求,决定自行支付缺缴的社保金。经与社保中心沟通,该公司提供了这14个月的工资单,并代为办理了相关手续,最终使其缺失的工龄得到了纠正,既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同时也为公司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从以上这一真实的案例中可以看到:正是一份留存于档案中的协议书,还原了历史真相,辨明了责任,并且使该公司避免了损失。说明人力资源档案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