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名人——陈为人

    陈为人(1899年9月---1937年3月,湖南省江华县人)。陈为人1921年入党,曾任中共满洲省委书记,1928年底和1931年春两次被捕入狱,后经党组织营救出狱。被捕期间,陈为人受尽严刑拷打,始终严守党的秘密,是一位久经考验的可靠同志。
    1932年下半年,上海白色恐怖日益严重,中共中央决定将领导机关迁往中央苏区。陈为人和妻子韩慧英(党的地下交通员)奉党中央派遣,留在上海负责中央文库管理工作。正式接手中央文库后,陈为人将文件秘密运至自己家中,他将独门小楼房的三层改为一个小阁楼,靠里墙做了一堵木板墙,在两墙中间存放文件。白天两人扮成商人,晚上则在阁楼密室中整理文件。
    为了方便携带和便于转移,陈为人将文件中纸厚的改抄在薄纸上,把大字改成小字,把文件宽边空白剪掉,把密写在小说、报纸上的文件重抄后整理装箱。经整理后的文件资料共两万多件,为便于查阅,陈为人还拟写《开箱必读》,详列查阅须知和文件目录,按文件形成的时间、地区、作者等分类编号,一目了然。
    30年代上海地下斗争环境险恶,党的活动据点频遭敌人破坏,因此一遇情况有异,中央文库必须立即转移,几年间陈为人夫妇不知搬了多少次家。
    为了中央文库安全,陈为人一般不参加任何会议,也不与外面任何人发生关系。同外界的联系由韩慧英负责,党组织也只派张唯一与韩慧英单线联系,这样的联系方式让中央文库多次躲过劫难。但是,1935年2月张唯一被捕,两天后前去接头的韩慧英也被守候的特务逮捕。由于韩慧英被逮捕,中央文库必须转移,陈为人由于联系不到组织,也为中央文库的安全,租下房租每月高达30银元的一座二层小楼(小沙渡路15号),对外则称是一位木材行老板,出手阔绰,对高昂的租金毫不在乎,殊不知,这份房租已让他食不果腹。
    由于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也断绝经费来源,木材行老板身份是虚构,为守护文库安全,又不能外出工作谋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陈为人只能典当衣物,维持最低限度生活,严重的肺病也得不到医治。
  为了照顾年幼的孩子,陈为人只能让妻妹韩慧如到上海。当时韩慧如还不是共产党员,却在姐姐的影响下已心向革命,她接替姐姐成为中央文库的掩护人。在家,韩慧如照顾孩子,料理家务;外出,她则是“张老板”的妻子,地下交通员,尝试着与党组织取得联系。韩慧如的到来并没有缓解经济的窘境,虽然她拿出自己积攒的300银元,但在交了房租后,一家人还是陷入不得不靠典当度日境地。
  1936年初,敌人因没有找到证据,就将关押近一年的韩慧英释放,几经辗转她找到了陈为人,一家人团聚。1936年春,韩慧英在培明女中附小教书,与上海地下党派来的徐强接上关系。之后,陈为人按照党中央的安排,将中央文库保管工作交给另一个同志,但此时他的病情已经严重恶化。1937年3月,陈为人在上海病逝,时年仅38岁。1945年党的七大追认陈为人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