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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市普陀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17

2011年上海市普陀区档案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档案局
2012年1月5日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档案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普陀区档案局政府网站(http://daj.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档案局办公室,电话52564588/3358。
一、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普陀区档案局开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2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全职人员和1名兼职人员,设立了1个集中受理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中心,并开辟了1个查阅本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点。截至2011年底,普陀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普陀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业务科室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完成。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区档案局先后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报送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办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干部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和《政府信息归档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以及《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规程》等操作要求。规定各科室在起草公文时,必须在发文稿中注明公开属性,领导在签发公文时,在注重公文内容的同时,也要注意公开属性的规范。所有公文在制作完成后,由政府信息工作人员按要求编制索取号和目录,主动公开信息纸质版一式两份送交区受理中心供公众查阅,电子版上传“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公布。2011年10月,区档案局根据要求将《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公布,以方便公众了解档案局政府信息工作。同时,将2008年1月以来,所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目录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普陀区档案局在完成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工作:按要求接收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送交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整理后上架公开;做好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报备的公文类信息目录的上传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移交、回复、领取等工作,确保每件依申请公开程序合法;2011年为进一步维护申请人的权益,规范受理窗口工作,区受理中心更新了《申请书》样式,完善了《接收回执》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普陀区档案局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
    普陀区档案局2011年公文类信息公开率达100%,其中主动公开率达到95.8%,依申请公开率达到4.2%。主动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十二五”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档案进馆接收、档案人员业务培训、档案工作执法检查、重点单位档案登记、档案管理升级达标、档案管理升级复查等文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版按要求送交区受理中心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版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普陀区档案局201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普陀区档案局2011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也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处理与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普陀区档案局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00余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00余次,咨询电话接听85余次,当面咨询接待300余次,网上咨询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普陀区档案局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普陀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1名专职人员和1名兼职人员负责。专职人员主要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工作,兼职人员主要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普陀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不单独列支,由区档案局统一支付。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普陀区档案局2011年度没有发生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情况,因此没有发生相关费用。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普陀区档案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申请都不收取费用。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1年,普陀区档案局馆联手9个街道(镇),开展了“馆社联动、就近受理”服务,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开展民生档案就近受理、查询服务,使百姓在社区就能够查询到婚姻、独生子女、知青及知青子女回沪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档案,满足了百姓就近获得民生档案的需求,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
    2011年,普陀区档案局对全区14家单位进行了档案执法检查,在检查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在检查前预先送达《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告知书》,告知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检查人员中至少应有两人持有并出示《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等相关事项。
    普陀区档案局在工作中注重办事公开,除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公布档案局机构   职责和各科室职能外,还编制了档案查阅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指南,在档案查阅接待窗口放置“档案查阅说明、区县档案馆地址与联系方式、档案查阅收费说明”等标识牌,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窗口放置“政府信息申请样式、政府信息收费说明、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名录”等标识牌,以方便百姓。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普陀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公文类信息的主动公开率已达100%,但是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还没有形成制度。对此,本局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深化和完善的方面:
    (一)加强监督检查。局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政府信息报送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做好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加强全员业务培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继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它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3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23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40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85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纸张)
0
        4、复制费(磁盘)
0
        5、复制费(光盘)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