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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举办《普陀年鉴(2012)》撰稿员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11-12-07

      2011年11月23/24日,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在苏州举办撰稿员培训会议。培训由原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普陀年鉴(2010)》执行主编侯龙其主讲,区方志办副主任康国强主持,区年鉴撰稿员共有80人参加,发放了《地方志工作条列》小手册、地铁磁卡等。培训共有二方面的内容,一是年鉴方面的培训,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编撰的时间安排。分为准备阶段、撰稿阶段、编辑审稿阶段、定稿付印阶段和出版发行阶段。第二部分是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从条目的选题要求、条目材料的收集、条目行文和语言要求、条目撰写要求、年鉴稿件中容易出错的地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第三部分是编纂的几点要求。要求各单位的领导和撰稿员重视支持年鉴工作;把好“四大关”,即资料收集关、条目拟定关、撰稿进度时间关、撰稿质量关;要求陈述事实、体现观点。二是进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与办法的宣传。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2011年5月18日,《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正式实施。强调地方志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瑰宝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文化事业。并对为什么制定《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办法》对保证地方志书和年鉴的编纂质量的规定以及如何贯彻进行了很好的解读。会后,全体撰稿员一致认为修志编鉴是一种责任,全社会都要来关心支持地方志工作,营造依法修志氛围,推进地方志工作可持续科学发展,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地方志的存史、资治、教化的功能,以及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