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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认真贯彻落实市方志编纂全委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1-08-23

    8月15日,市召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全体委员(扩大)会议暨《上海世博会志》编纂工作会议,普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并结合普陀区工作实际,从五个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认真贯彻,落实“一纳入五到位”。普陀区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按照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具体部署安排,认真组织本次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在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充分发挥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作用。在“三定”的基础上,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落实的工作职责。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整合地方志办公室与档案馆的力量和运行体制,在区档案新馆建设中,增设方志馆区域,预留办公场所与展示场地,为进一步改善地方志办公室的办公条件和地方志资源的收藏、展示和利用创造便利条件,使之同时成为乡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队伍建设,选择事业心强,文化素养高的优秀干部充实地方志工作,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把修志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必要的投入。将“五到位”不断落到实处。
二、积极探索,推进方志工作创新。深入调查研究,用科学发展观全面检查普陀地方志工作,加强指导、主动支持、及时回应地方志工作的探索实践。围绕理论、制度、方法等重点大胆创新。在工作内容上,拓展服务于中心工作、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内容途径和抓手。在方法上,整合资源,开展地方志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做好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方志工作。在体制上,相互配合,加强各方资源整合。充实、运用好区档案馆图片、资料数据库资源,做好资料长编的收集整理。充分利用市地情数据库平台,探索建立区地情资料数据库,以创新求发展,推进普陀地方志工作。
三、总结经验,提高方志编纂质量。树立精品意识,把提高志书质量放在首位。认真总结二轮修志经验,加强理论研究,不断学习探索志书编纂指导思想,篇目设置、编纂体例方法,规范管理,从长计议,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落实依法修志,提高志书质量。组织撰稿人员积极参加市方志举办的各类培训,积极筹备,努力完成市志普陀相关编目和《普陀年鉴》编纂等工作,把提高志书质量贯穿于地方志工作的全过程,切实达到存史、资治、教化的作用。
四、宣传发动,增强社会方志意识。在全区,利用区报、有线电视和网站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及《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宣传教育活动。在普陀有线电视上宣传《办法》,在《新普陀报》上出专版,在区政务平台地方志网站介绍地方志的法律法规,展示地方志工作成果等。逐步创造条件,运用数字化技术,在网站发布《普陀区志》、《普陀年鉴》等,丰富网站内容,拓展读志、用志的渠道。为相关部门和修志人员发放《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使相关人员了解《办法》、熟悉《办法》、履行《办法》,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开展培训,加强方志队伍建设。加强地方志机构自身建设,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史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总结干部培养和成长的规律,着力改善方志人员年龄结构,及时注入新生力量,积极选拔、充实、培养年轻业务骨干。开展针对性培训,实行岗位培训,建立岗位AB角制度,锻炼人员,改善队伍知识结构。加强与横向区县方志工作的交流学习,开阔视野。认真学习老一辈修志人员淡泊名利、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关心修志人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实、多层次、有活力的方志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