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2-12
2010年普陀区档案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 陀 区 档 案 局
2011年1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普陀区档案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档案局网站(www.ptda.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档案局办公室,电话52564588/3358。
一、概述
普陀区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业务科室相互配合。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先后制定《档案局政府信息归档制度》、《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议制度》、《档案局政府信息接待、办理制度》、《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干部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报送制度》、《档案局政府信息统计制度》和《档案局政府信息文明服务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要求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必须在发文稿中注明信息公开属性。领导在签发文件时,注重内容准确性的同时,也注意公开属性标注的正确性。所有公文在制发后,由政府信息工作人员按规定编制索取号,编制电子目录报送区受理中心备案,纸质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区受理中心供公众查阅,电子版主动公开信息上传“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公布。
普陀区档案局在完成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做好全区依申请公开集中受理工作,主要表现:(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内容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并根据申请人要求通过窗口领取、邮局递送等方式予以送达;(二)为使申请人能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表》,档案局还在《申请表》左上角以友情提示方式标注“请一事一申请,以方便答复”字样,方便公众申请和便于职能部门答复;(三)针对部份网上申请内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畴,政府信息工作人员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申请人沟通、说明,并尽可能为其提供咨询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普陀区档案局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0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8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0条,占0%;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占0%;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5.6%;业务类信息16条,占88.9%;其他类信息1条,占5.6% 。
(一)主动公开范围
普陀区档案局主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档案接收进馆,档案人员业务培训,档案工作执法检查,重点单位档案情况登记,档案管理升级复查等有关档案业务工作的文件。
(二)主动公开途径
普陀区档案局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纸质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区受理中心,供公众查阅;二是电子版主动公开信息上传“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普陀区档案局201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普陀区档案局2010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也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处理与答复。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普陀区档案局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普陀区档案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普陀区档案局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570次,(含档案查阅接受咨询人数),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约250次,咨询电话接听约780次,当面咨询接待约1540次,网上咨询0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正确判定公文的公开属性,自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本局虽然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但能够做到未雨绸缪,预先制定好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等有关工作方案,防范于未然。
七、说明、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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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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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8 |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