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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档案局(馆)有序开展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02

    近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下发、市档案局转发了《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的紧急通知》,普陀区档案局(馆)高度重视,结合区域实际,提前部署,切实抓好普陀汛期档案安全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区档案局(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防汛期间档案安全保管措施,落实防汛工作责任,明确安全检查责任人。同时,拟定防汛防台期间各单位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下发至各机关、团体、街道(镇)、企事业单位,把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作为当前阶段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二是加强排查,有效防范。加强局(馆)重点区域巡查,确保库房、资料室、馆藏室、机房、储藏室等区域每天两次安全检查,包括设备运行情况、电源开关、温湿度范围、门窗、外走廊等。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档案因灾受损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组织抢救。三是严格值守,通讯畅通。加强对档案安全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特别提请区府大楼安保加强节假日、夜间档案库区、外围、走廊等安全情况巡查。相关联系人、负责人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反馈信息,全面掌握防汛期间档案安全工作最近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