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9-19
2004年中环线建设,绿化局位于曹安路88号的一处道班房处于规划红线范围内需要拆除,有关部门通知我们带好房屋权证商讨拆迁赔偿事宜。由于历史原因,道班房没有办理产证,没有产证的房屋,要取得动拆迁款,必须要有过硬的佐证材料才行。我们通过查阅档案,找出了当时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资料,出具了证明,最后获得了43万元的拆迁赔偿款,落实了移地建造绿化养护道班房的部分建设资金。
区绿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