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02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区各单位在奋力战疫防疫期间形成了大量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为了确保疫情防控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和可用,区档案局(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档案局(馆)要求,制发《普陀区档案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区各单位对疫情防控档案做到应收尽收,集中统一管理。《实施意见》还明确全区50余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疫情防控档案需要提前移交进区档案馆。
为规范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档案的整理移交工作,5月中旬区档案局(馆)分别组织机关、街镇和企事业单位召开疫情防控档案收集整理移交专题培训会。会议下发《普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移交规范》,要求相关单位在疫情防控档案进馆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明确、“两个”保证,即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明确移交时间和明确移交要求;保证人员落实,保证工作时间。会议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首批疫情防控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