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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档案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重要档案确认与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5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区重点档案的管理,确保重点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根据《上海市重点档案管理办法》(沪档[2009]33号),对列入普陀区重点收集和保管范围的档案进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详见附件《普陀区重要档案确认与登记单位名录》。

    二、登记时间: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10月8日(教育系统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10月30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普陀区档案局登记监管科(大渡河路1668号1号楼C区1301室,联系电话:52564588-3357,联系人:陆丽雯)。

    四、进行重要档案确认与登记时,请各单位携带重点档案登记证、2012年度各类档案案卷目录。区级机关、街道(镇)一并报送2012年文书档案电子目录(含本单位制发公文全文信息)数据备份盘片。

      对重要档案的确认与登记是我局依法行政的事项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重要档案确认与登记工作。凡未按时完成登记的单位,将列入我局重点执法监督检查单位名录。

 

2015624165215729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