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档案政务 > 依法治档 > 现行文件

关于批准上海市普陀区石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七家单位档案室为区级先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石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七家单位档案室晋升区级先进的申请,普陀区档案局组织评审组对此七家单位进行了实地评审。评审组通过听、看、议、评,一致认为七家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已达到区级先进标准,经审核同意批准为区级先进档案室。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对档案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

档案管理工作区级先进单位名录:

1、上海市普陀区石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2、上海市普陀区长寿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3、上海市普陀区甘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4、上海市普陀区长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5、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社区文化事务中心

6、上海市普陀区宜川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7、上海市普陀区真如镇社区文化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