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档案,确认土地归属
建筑材料公司下属普陀综合建筑材料厂,地处曹杨路北石村40号,占地面积22亩,东面紧靠铁路。为此,铁路局找到公司,拿出有关文件,认定铁路沿线1公里土地的归属权是铁路局,要建材厂让出占用铁路局的土地。对方有文件认定建材厂占用了他们的土地,若我们拿不出可靠的证据,只得将现用土地还给铁路局。因此,公司和厂家的领导都很着急,赶紧安排人员到有关部门和公司档案室查找,他们查阅了大量的资料,最终在公司的档案室找到了市、区土地规划局批准征用土地的文件,证明建材厂使用的土地是合法的,大家的一块石头才算落地。